奖助管理
2021级研究生新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须知
作者:     时间:2021-08-12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方式,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生入学前,可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或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黑龙江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华安保险公司、哈尔滨银行负责办理,申请流程等相关事宜可咨询当地教育局。其他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见国家开发银行网站。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入学后,可通过学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关注“黑龙江华安学贷险”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下载“华安助学”APP发起贷款申请,并上传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

(二)哈尔滨银行借记卡

(三)录取通知书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华安助学APP可下载模板)

有低保、建档立卡、低收入证或其他可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证件可直接提供。

(五)未满18周岁学生

未满18岁的学生需提供监护人同意证明及关系证明(华安助学APP可下载模板)。

三、其他说明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学费贷款和宿费贷款,符合条件且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6,000元的,贷款额度需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2、入学前已经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不能再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3、黑龙江省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贷款直接打入学生个人账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打入学校账户。

研究生院

20218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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