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管理
关于2009级研究生办理特困生认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9-10-12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2009级全体研究生:

本学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经开始,学院根据《黑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开展特困生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1. 请办理认定的同学在学院网站上自行下载《黑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2. 将“学生本人基本情况”、“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两栏填写完整,填写时注意使用黑色碳素笔,家庭详细地址及家庭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清楚,住址要填写到门牌号或村、屯,联系电话要有区号,并贴上照片。

3. 办理认定的同学携带《黑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A4纸)、盖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三级公章的《黑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A4纸)及根据家庭不同情况需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复印件(A4纸)于10月14日上午到主楼317分时段上交材料,逾期不予补办。具体时段如下:

办理时间

办理班级

8:00—9:00

1---5班

9:00—10:00

6---11班

10:00—11:30

12—17班

附件: 黑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研究生学院

200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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