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级、2009级研究生:
2008—2009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将于10月底开始,2008级、2009级研究生本次不用提交奖学金评定申请表,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视为全部参评。
参评条件如下:
1参评者应为黑龙江大学注册在籍的计划内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研究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4学习认真刻苦,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阶段性内容,学习成绩平均分85分以上,单科成绩80分以上。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
①本学年内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②本学年内受到研究生学院院内通报批评或党内处分者;
③导师有书面意见,认为不宜参评者;
④拖欠学费者;
特别说明:在抗击甲流期间,因违反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而被取消评奖评优资格者不在本次评定奖学金范围内。
奖学金评定方法见附件1
附件1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方法.doc
研究生学院
2009年10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