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2008级研究生办理
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全体2007、2008级研究生:
2009-2010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现已开始,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贷款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借款学生,学院不推荐:
1、非本校学籍者;
2、非全日制研究生;
3、有违法乱纪行为,受过校方行政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者;
4、由于非疾病原因降级者;
5、学习成绩差,累计两科以上不及格者;
6、已申请过生源地助学贷款者;
7、已申请过助学贷款者(研究生本科时贷款除外);
8、本学年不欠学费者;
9、其他不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办法规定的情况。
二、贷款金额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金额的上限为5000元∕年,贷款的应用范围为学费和住宿费。
三、报名方式
各年级学生到主楼317研工办年级辅导员处报名
2007级辅导员 刘 洋 办公电话86604299
2008级辅导员 樊鹏飞 办公电话86604800
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10月23日
研究生学院
200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