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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2008级研究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9-10-21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2007、2008级研究生办理

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全体2007、2008级研究生:

2009-2010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现已开始,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贷款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借款学生,学院不推荐:

1、非本校学籍者;

2、非全日制研究生;

3、有违法乱纪行为,受过校方行政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者;

4、由于非疾病原因降级者;

5、学习成绩差,累计两科以上不及格者;

6、已申请过生源地助学贷款者;

7、已申请过助学贷款者(研究生本科时贷款除外);

8、本学年不欠学费者;

9、其他不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办法规定的情况。

二、贷款金额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金额的上限为5000元∕年,贷款的应用范围为学费和住宿费。

三、报名方式

各年级学生到主楼317研工办年级辅导员处报名

2007级辅导员 刘 洋 办公电话86604299

2008级辅导员 樊鹏飞 办公电话86604800

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10月23日

研究生学院

200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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