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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院关于2011级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标准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11-09-19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研究生学院关于2011级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标准的公示

2011级全体研究生:

根据《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研究生学院对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的2011级统招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脱岗且不带工资)的助学金标准进行核定。现将2011级新生助学金发放标准(见附件2)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11年9月19日至2011年9月2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此标准发放助学金。

联系人:

201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牛杨 联系电话86604299

2011级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 姜姗姗 联系电话86604800

2011级博士研究生: 李光晔 联系电话86604800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标准

序号

培养层次

工作时间

标准

1

硕士

小于2年

225元/月

2

硕士

大于等于2年,小于4年

245元/月

3

硕士

大于等于4年

265元/月

4

博士

小于2年

280元/月

5

博士

大于等于2年,小于4年

300元/月

6

博士

大于等于4年

320元/月

附件2:2011级研究生助学金标准

研工[2011]第35号 研究生学院关于2011级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标准的公示.xls

附件3:研工[2011]第35号 研究生学院关于2011级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标准的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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