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院关于2011级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标准的公示
2011级全体研究生:
根据《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研究生学院对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的2011级统招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脱岗且不带工资)的助学金标准进行核定。现将2011级新生助学金发放标准(见附件2)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11年9月19日至2011年9月2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此标准发放助学金。
联系人:
201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牛杨 联系电话86604299
2011级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 姜姗姗 联系电话86604800
2011级博士研究生: 李光晔 联系电话86604800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标准
序号
| 培养层次
| 工作时间
| 标准
|
1
| 硕士
| 小于2年
| 225元/月
|
2
| 硕士
| 大于等于2年,小于4年
| 24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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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硕士
| 大于等于4年
| 265元/月
|
4
| 博士
| 小于2年
| 28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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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博士
| 大于等于2年,小于4年
| 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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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博士
| 大于等于4年
| 320元/月
|
附件2:2011级研究生助学金标准
研工[2011]第35号 研究生学院关于2011级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标准的公示.xls
附件3:研工[2011]第35号 研究生学院关于2011级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标准的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