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以及《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际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黑财教[2014]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经研究生学院审核,我院2015级新生共计1551名硕士研究生、35名博士研究生符合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助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5年10月9日至1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研究生院研工办
联系电话:
2015级学术硕士学位86604672
2015级专业硕士学位86604377
2015级博士研究生 86608729
2015学术学位硕士新生国家助学金名单.xls
2015专业学位硕士新生国家助学金名单.xls
2015级博士新生国家助学金名单.xls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