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管理
研究生院组织开展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答疑会
作者:     时间:2022-10-13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做好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申请工作,引导和鼓励我省高校毕业生面向省内基层单位就业,研究生院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答疑会。

各年级辅导员对最近同学们提出的关于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一:什么是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答: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中获学费补偿的学生在校期间如果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问题二:代偿年限是多少?

答:年限按照正常学制计算(本硕连读的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硕士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

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资助是一个由学生主动申请并上交申请材料后,学校各级相关部门审核,汇总上报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的过程,希望各位应届毕业生积极主动学习政策,了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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