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研究生资助工作,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应助尽助,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黑教规〔2019〕9号)、《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并结合现阶段实际情况,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认定流程
(一)工作部署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召开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会,统一认定标准,严格按照认定办法开展工作。学院要通过年级大会、班会等形式及时将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标准、程序等传达至每名学生,确保将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宣传到位、解读到位、落实到位。
(二)线下申请
1.个人申请。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和承诺书,主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至辅导员老师处。
2.提交纸质版材料。
(1)认定申请表和承诺书(手写原件)。需学生提交本人手写签字原件。
(2)家庭经济困难相关佐证材料(提交复印件即可)。包括以下几种:①原建档立卡手册、低保证、残疾证、烈士证等材料(必须有2025年的信息);②家庭遭受极端暴雨、洪涝等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提供相关受灾说明(受灾照片或媒体宣传报道等);③学生本人或核心家庭成员的大病支出相关材料(诊断书及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④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相关材料。
(三)信息审核
学院要严格审核申请学生提交的申请理由及佐证材料。
(四)评议审核
学院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参照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评议。
(五)学院认定
学院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要召开专项会议,详细记录会议情况并形成会议纪要备查。
(六)结果公示
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学生名单和认定等级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需体现认定工作流程(简述)、公示日期、认定等级、意见反馈联系人及电话,公示内容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等。
(七)建档备案
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果,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数据库。
三、认定机构
(一)学校学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研究生院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
(二)学院成立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学生工作主管领导任组长暨第一责任人,辅导员为成员暨直接责任人,统筹指导和具体开展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三)学院各年级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班级代表(班长或党支书)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
(四)各班级成立以班长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其中学生代表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由非申请该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组成,包括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普通学生等,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20%;
评议小组成员名单要在本年级(专业或班级)范围内公示。
四、材料上交
(一)学院备案材料
各学院按要求将本次认定工作过程性、结论性材料梳理存档,形成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汇编材料,随时存档待查。
(二)学院上报材料(学院自行留存复印件)
1.附件4:《XX学院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件5:《XX学院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年级评议小组名单》、附件6:《XX学院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小组名单》纸质盖章版、电子版;
2.附件7:《XX学院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统计表》纸质盖章版、电子版;
3.附件8:《XX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人数统计表》纸质盖章版、电子版;
4.附件9:《XX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果公示》纸质盖章版、电子版;
5.附件10:《XX学院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统计表》纸质盖章版、电子版;
6.《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放弃认定声明》纸质版手写原件。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ongjian@hlju.edu.cn,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主楼B座213。
五、工作日程安排
(一)学院工作布置、政策宣讲:9月17日-19日;
(二)学生申请时间:9月19日-22日;
(三)学院评议时间:9月22日-9月24日;
(四)学院公示时间:9月25日-29日;
(五)材料上报时间:9月25日上午11时前。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严肃认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确保认定工作科学性、规范性、精准性;
(二)各学院要提醒学生要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学校将取消学生认定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各学院要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认定工作后,各学院要及时了解学生存在的新问题、新需求,精准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就业、经济、心理、人际关系等各方面遇到的困难,积极开展一对一的关心帮扶工作,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