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宗旨
本届运动会以“阳光、健康、团结、育人”为宗旨,促进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全校师生健康水平,展示黑大学子积极向上、勇于拼搏的青春风采和精神风貌,鼓舞全校师生奋力开创强校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学校决定召开黑龙江大学第五十五届田径运动会。
二、口号
健康体魄、健全人格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9月28日、29日、30日,地点为黑龙江大学体育场
四、参赛人员
研究生院全体在校生
五、竞赛组别
1.学生男子组
2.学生女子组
六、比赛项目
比赛分为径赛和田赛两个类别:
序号 |
男子组 |
女子组 |
类别 |
1 |
100米 |
100米 |
径赛 |
2 |
200米 |
200米 |
3 |
400米 |
400米 |
4 |
800米 |
800米 |
5 |
1500米 |
3000米 |
6 |
5000米 |
4×100米接力 |
7 |
4×100米接力 |
4×400米接力 |
8 |
4×400米接力 |
50米2人3足 |
9 |
50米2人3足 |
3人50米板鞋竞速 |
10 |
3人50米板鞋竞速 |
|
序号 |
男子组 |
女子组 |
类别 |
1 |
跳远 |
跳远 |
田赛 |
2 |
二级蛙跳 |
二级蛙跳 |
3 |
三级跳远 |
三级跳远 |
4 |
跳高 |
跳高 |
5 |
90秒跳绳 |
90秒跳绳 |
6 |
铅球 |
铅球 |
7 |
手榴弹投准 |
手榴弹投准 |
8 |
后抛实心球 |
后抛实心球 |
七、竞赛办法
1.学生男子组和女子组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2人(不包括接力项目)。
2.接力项目不同组别可报男女各一队。
3.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须经校医院身体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比赛,否则后果自负。
4.学生组男女100米、200米采用两个赛次,其它项目均为一个赛次,按成绩录取。
5.比赛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6.学生组检录和参赛时出示能够证明黑龙江大学学生身份的有效证件(学生证或一卡通)。
八、录取名次、计分方法及奖励
(一)个人名次
1.学生组每项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
2.如某单项比赛人数不足录取人数时,则按实际参赛人数减1录取,计分方法不变。不足三人的项目,取消该项比赛。
(二)团体总分名次
1.学生组设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男女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
2.加分:接力项目、集体项目加倍计分,破省大学生纪录加10分,破黑龙江大学田径运动最高纪录加5分(同一项目只加一次)。
(三)奖励
1.获团体及个人名次给予奖励。
2.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条件进行评比。
九、其他须知
1.根据各项目学生报名情况,研究生院或组织开展院内选拔,筛选各项目前两名运动员代表学院参加学校运动会。
2.大赛设置研究生院方阵48人(6×8)于竞赛开幕式展示研院学子的精神面貌,现面向全院在校研究生征集方阵人员。
十、报名方式
1.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信息,完成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17:00。
文字采编:杨泓渝
排版设计:张立新
责任编辑:李家源 张立新
审核校对:朱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