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二级党组织:
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是我省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立足长远发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的一个重要途径,根据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关于开展2015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2015年选调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数量和对象
1、数量:按照省委组织部文件通知确定我校推荐名额为40人。
2、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独立学院毕业生除外)。
二、选调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基层群众怀有深厚感情。
2、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半年担任过学生干部(包括校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院系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院系团组织书记、副书记,党支部书记,班级班长或团支部书记)。
7、品行端正,肯于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具有发展潜力。
8、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9、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名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提出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能报考。
三、工作程序
1、报名和学院初审(4月14日至4月20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如实填写《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正反面打印,见附件2)。各学院党组织对学生个人申报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提出拟推荐人选初步名单并在学院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20日前将本学院《选调生推荐人简要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教务处签章成绩单和推荐人选的《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汇总表和推荐表均一式2份)报送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部,电子版发送至yuhang教务办公网邮箱。
2、资格复审和笔试(4月20日至4月22日)
学校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4月21日,通过资格复审人选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可到所在学院查询。
3、推荐人选公示和上报(4月23日至4月27日)
学校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依据笔试成绩确定学校推荐人选,推荐人选信息在校园网、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确定的人选名单上报省委组织部。
四、组织领导
学校党委组织部牵头成立选调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纪检委、招生就业处、学工部、教务处、校团委。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选调生的报名推荐、初选考核等组织协调工作。
各学院党组织要重视选调生工作,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学生的通知动员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把资格审核关,杜绝弄虚作假。对推荐过程中出现违规问题的,学校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学院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五、其他事项
已经取得保送研究生资格的学生,须放弃保送研究生资格,列入2015届毕业生派遣计划后,方能报名参加选调生推荐。
选调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选调生报名推荐表.doc
选调生推荐人选简要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