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点评估
关于公布2014年黑龙江大学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的通知
作者:李琳琳     时间:2016-03-29     资料来源:系统管理组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教育部于3月25日正式公布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现将结果及处理意见公布如下:

一、我校评估结果

(一)硕士学位授权学科

管理科学与工程 限期整改

(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国际商务硕士 合格

教育硕士 合格

翻译硕士 合格

新闻与传播硕士 合格

图书情报硕士 合格

二、全国评估情况

此次教育部共计撤销91个高校学位点,其中行政撤销50个,高校主动撤销41个。四所985高校被教育部撤销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令人瞩目,其中包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公共管理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同济大学和华南理工的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和东北大学的统计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

在被行政撤销的50个学位点当中,有15个学位点来自重点建设大学(211、985),体现了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重点院校的严格要求和质量导向。在院校主动撤销的41个学位点当中,来自重点建设大学的学位点数达到35个,体现了重点院校主动调整学科结构,优化学科布局的建设思路。例如:吉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大学、北京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和中国农业大学都主动撤销了3个学位点。

1.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86个

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共86个,其中,博士学位授权点为5个,硕士授权点为1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为67个。

2.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50个

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50个,其中,博士学位授权点为4个,硕士授权点为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为42个。

3.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41个

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41个,其中,硕士授权点为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为39个,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

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处理意见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16]5号)文件要求,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专项评估结果处理意见如下:

1.评估结果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

2.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

3.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数,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按规定统筹用于本地区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但不得用于本次按“不合格”撤销学位授权点的学位授予单位。

4.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见附件2),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数,优先用于放弃授权点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

5.限期整改和撤销授权的博士学位授权点,其同一学科的硕士学位授权点继续行使硕士学位授权并招收硕士研究生。

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保证学位授权点和研究生教育质量具有重要作用。该专项评估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主要检查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和质量保证等。

学位授权点评估不仅是对我校学位授权点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评估,也是学位授权点生存发展的内推动力,希望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建设。学校将在即将开展的学位授权点审核评估阶段组织各学位授权点查找问题,建立整改措施,完善学位授权点建设,为迎接2016年专项评估与2018年全面评估做好准备。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全国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数据表

名称

行政撤销

主动撤销

总计

博士学位授权学科

4

0

4

法学

2

0

2

华南理工大学

同济大学

统计学

1

0

1

东北大学

公共管理

1

0

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硕士学位授权学科

4

2

6

管理科学与工程

2

0

2

聊城大学

西安财经学院

数学

1

0

1

黑龙江科技大学

新闻传播学

1

0

1

首都师范大学

光学工程

0

1

1

新疆大学

农业资源与环境

0

1

1

中国地质大学

名称

行政撤销

主动撤销

总计

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42

39

81

工程硕士

6

0

6

大连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河南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武汉纺织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

3

2

5

成都理工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河南农业大学

武汉纺织大学

旅游管理硕士

1

4

5

北京工商大学

西北大学

长安大学

浙江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艺术硕士

2

0

2

华南理工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工程管理硕士

0

5

5

哈尔滨工业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吉林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公共管理硕士

4

1

5

北京交通大学

第二军医大学

河北农业大学

河南农业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资产评估硕士

0

4

4

北京大学

吉林大学

南开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教育硕士

4

0

4

吉林大学

厦门大学

四川大学

西北大学

风景园林硕士

0

1

1

东北师范大学

名称

行政撤销

主动撤销

总计

国际商务硕士

0

4

4

北京理工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中南大学

工程硕士(材料工程)

1

3

4

河北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佳木斯大学

山西师范大学

工程硕士(项目工程)

3

1

4

河北农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山东财经大学

武汉纺织大学

工程硕士(计算机技术)

4

0

4

哈尔滨商业大学

江西农业大学

辽宁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口腔医学硕士

2

0

2

佳木斯大学

辽宁医学院

农业硕士

3

0

3

福建师范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工程硕士(化学工程)

3

0

3

辽宁师范大学

信阳师范学院

云南师范大学

保险硕士

0

3

3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天津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0

2

2

清华大学

中南大学

出版硕士

0

1

1

北京大学

药学硕士

0

1

1

哈尔滨医科大学

审计硕士

0

1

1

吉林大学

工程博士(电子与信息)

1

0

1

中国科学院大学

应用统计硕士

0

1

1

天津大学

护理硕士

1

0

1

河北医科大学

工程硕士(工业工程)

0

1

1

中南大学

会计硕士

0

1

1

大连理工大学

图书情报硕士

0

1

1

北京大学

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

1

0

1

烟台大学

翻译硕士

1

0

1

北华大学

工程硕士(物流工程)

0

1

1

华中师范大学

中药学硕士

0

1

1

华东理工大学

临床医学硕士

1

0

1

济南大学

法律硕士

1

0

1

河海大学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