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中期审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和《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要求及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审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中期审查对象为拟于2026年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未参加中期审查者及未通过中期审查者将不予进行2026年春季答辩资格审查。
二、请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yjsy.hlju.edu.cn/),按系统说明进行相关操作,录入中期审查相关信息。
三、本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中期审查工作应于10月10日—12月20日之间完成,具体审查时间、地点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并于12月30日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网址https://yjsy.hlju.edu.cn/)完成信息录入。
四、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本单位中期审查工作,中期审查工作主要检查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论文题目及内容是否与开题报告一致、是否能够按时完成工作以及是否完成学籍注册等。
五、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细化规范与流程,提高中期审查质量,力戒流于形式。
联 系 人:宋相梅 汪濛
联系电话:86604799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