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校于近期开展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经二级学院多方联系无法联系到学生本人,现对张*丽拟作退学处理,现进行听证权利告知公告。
学号 |
姓名 |
专业 |
层次 |
原因 |
1192068 |
张*丽 |
中国哲学 |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 |
达到最长学习年限 |
本公告自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一日起,至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止。当事学生如对退学处理存在异议,要求听证,须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共计5个工作日)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听证申请;不要求听证的、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公告送达并放弃要求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0451-86604360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