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翻译专业博士报考条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5-13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经高级翻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上报学校审议通过后,现公布翻译专业博士报考条件,请相关考生查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4.精通汉语和至少一门外语

5.考生原则上须具有3年及以上翻译专业领域或相关行业的工作经历经验,且取得相当成就,有较为优秀的业绩或成果(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具备较强的应用研究能力或潜力。可适当招收具有优秀培养潜质的应届或工作未满3年的翻译专业硕士或博士毕业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专业条件:

考生应具有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二级以上证书;或国家人社部认可的其他职称系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际和地区组织认可的本专业领域相关专业证书其中:

1.报考翻译实践方向,在外事、海关、边检、银行、科研机构、专业翻译和语言服务公司等实务部门工作的一线翻译人员不受专业条件限制;

2.报考翻译教学与教育管理方向,考生身份为高校专任教师具备副高职称并承担过专业翻译课程的不受专业条件限制;非英语语种专任教师需达到讲师职称并承担过翻译课程,不受专业条件限制;

3.报考翻译技术方向的考生不受专业条件限制。

三、咨询方式

考生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为:0451-86604092,1990360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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