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版)文件精神,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由学生本人申请、年级民主评议和院领导小组审核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我院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现将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2日-10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相应辅导员老师表达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学硕1-10班 袁立莉老师 电话:0451-86604672
学硕11-20班 宫笑莹老师 电话:0451-86604672
专硕1-16班 朱毅老师 电话:0451-86604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