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报我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整体进度 (二)对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评总结报告中的共性问题进行集中反馈
会议参加人 有关各学院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一级学科授权点负责人、专业学位授权点负责人、评估材料执笔人、研究生院相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