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黑龙江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经黑龙江大学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批通过,决定授予朱琳静等18人博士学位;张团辉等198名毕业生硕士学位。
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如对博士学位授予有异议,请在2019年3月25日前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如对硕士学位授予有异议,请在2018年12月28日前提出。联系电话:86604799。
附件:黑龙江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黑龙江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