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级薪酬研究生教学科研工作量考核计量工作,计量标准依据《黑龙江大学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暂行)》(附件1)中人文社会科学部分执行。
成果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请各位老师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填写各表格,逾期未上报成果不予审核计量。
具体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1. 2019年12月23—12月25日,各学院相关人员根据《2017-2019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2)整理出本学院的成果汇总表。组织本学院教师填写各自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改项目工作量核算表(附件3)、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改项目工作量核算表(附件4)、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论文及著作工作量核算表(附件5)、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研工作量汇总表(附件6)。教师需提交论文及教材、教学参考书等原件供学院审核确认。
2.2019年12月25日,各学院组织审查并进行教师个人四级薪酬科研工作量的计量,计量标准参照《黑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工作量核算表》(附件1中)及《黑龙江大学教学研究方向科研工作量核算细则》(附件7),认真填写附件3-6相关表格。
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研工作量核算结果应由院长、主管教学院长在附件3-6表格上审核确认后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2019年12月26日,学院将计量材料报研究生院教育质量保障科(主楼B座206),联系人柯睿,电话86604799。附件3-6电子文档发送至2019038@hlju.edu.cn。提交材料如下:附件3-6相关表格,每位教师论文及教材、教学参考书等原件需由牛皮纸袋封装,纸袋正面写明申报人、学院名称、材料明细。
4.研究生院复核后上报人事处。
附件1:黑龙江大学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暂行)
附件2:2017-2019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
附件3: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项目工作量核算表
附件4: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项目工作量核算表
附件5: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论文及著作工作量核算表
附件6: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科研工作量汇总表
附件7:黑龙江大学教学研究方向科研工作量核算细则
附件8:黑龙江大学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高水平成果奖励办法(2018年版)
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