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到哈尔滨师范大学
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优秀人才,促进教育可持续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教育局直属单位部分学校到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75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别与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75人。其中普通高中教师50人,初中教师19人,小学教师6人。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9届统招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具有相应类别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高校现场招聘立足于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教育部所属6所师范类重本院校毕业生;延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等重点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3.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
4.年龄:本科生27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
(1)市直属省级示范高中,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重点本科或普通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备高中教师资格。特需学科的教师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学历要求,但不得低于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学历。以普通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免费师范毕业生为补充新进教师的重要渠道。
(2)市直属初中,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3)市直属小学,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4)以上原始学历标准均不含三表(不包括普通高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5)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专业大类,符合招聘单位岗位其他要求。
(6)研究生、免费师范毕业生优先。
6. 2019年毕业生必须保证在2019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和报到证。否则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本人现场报名并填报相关表。
2.报名时间:
哈师大报名点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高中、初中和小学,具体时间和学科见哈尔滨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
3.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及学科:见以上招聘学校网站公告
联系人:高中:房老师:13945455826 赵老师: 13946451128
初中:张老师:18545408798 李老师:13704868567
4.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本人盖好学校和院系公章的三方协议书、身份证 、学生证、个人简历、院系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高考录取单(档案馆盖章)、各类获奖(荣誉)证书、计算机及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2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1张、签订《诚信承诺书》及《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由市人社局和各招聘学校在所需招聘的高校点网上公布招聘信息,同时公布相应表格及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到高校现场招聘时间安排。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携带相关材料及表格由招聘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查,纪检人员复查。依据审查结果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先看学历、研究生、免费师范生优先、同等条件下看高考成绩,进行排序)。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面试时,由于有放弃出现低于1:3情况时,可由专家组(采取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下延,从高到低补录参加面试人员或取消该专业)视具体情况而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综合素质考核。由专家组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综合素质量化考核,考核小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1、考核方式
按应聘者报考学校及岗位进行考核。
(1)考核项目共三项,分别是资历评价、教学能力测试、专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其中资历评价于报名时进行。另两项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范围为现行应聘各类别学段教材,讲课内容现场抽签确定。按学科抽签排序。每位应聘者备课20分钟,试讲8-10分钟。评委根据应聘者讲课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所得平均分数,即为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面试达不到70分的,不予录取。
(2)专家组考核评委由5人组成。随机抽取各类别专家,担任主考官及考官,教学能力测试评分时适当增加主考官权重。
2、考核程序
(1)资历评价(20分)。
报名时,由专家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原始证书对其学历情况、职务、政治面貌、获奖励情况等进行资历评价。各专家严格按照《资历考核表》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评分后由考生、专家评委组长在考生《资历考核表》中签字确认。
(2)教学能力测试(50分)。
①确定应聘者考核顺序。抽取考核顺序号并按抽签顺序签到。考核时间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②教学能力测试。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教学能力测试考核项目、权重进行量化打分,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时间8-10分钟。考核结束后,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经考核组长确认生效及无误后当场向考生唱分,专家评委及组长在考生《面试考核表》中签字。
(3)专业素质测试(30分)。
教学能力测试后直接进行专业素质测试(答辩),内容:①教育理论知识或案例分析;②专业理论知识。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专业素质测试的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经考核组长确认生效及无误后当场向考生唱分,考生、专家评委及组长在应聘《面试答辩考核汇总表》中签字。
3、核定总成绩
结束后,由专家评委组长负责将每位应聘者的三项成绩分别记入《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到高校现场公开招聘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汇总表》,考生、专家评委、组长招聘工作组领导在该表上签字确认。
考核过程中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报人社部门裁定。
(四)体检
对拟录用人选按实际招聘人数等额由教育局、人社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交体检医院;体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进行。
若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及公示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人选,如在现场录取时,不予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经本人或专家组联合签名确认,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补录或视具体情况而定,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报人社部门裁定。市人社局对拟录取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社局发放《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待遇
凡录取到我市任教的毕业生,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试用期一年,工资按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进入财政统发,按照程序办理编制、人事、经费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续。
附件4:
开化县“教育人才新政”
2017年5月,开化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完善体制机制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简称“人才新政20条”)现梳理出适合教育人才发展的八大亮点:
一、人才津贴、购房补贴和安家补贴
1.省功勋教师、省级特级教师等同层次奖项获得者: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购房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补贴20万元,每年发放5万元人才津贴(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
2.地市级名师、名校长等同层次奖项获得者: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购房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补贴10万元,每年发放3万元人才津贴(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
3.近五年辅导学生获得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五大学科竞赛或全国技能竞赛一等奖的教师: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购房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补贴20万元,每年发放5万元人才津贴;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五年内经考核发放5万元/年人才津贴、 安家补贴30万元(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在开化县购房、工作满5年);
5.“211”“985”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五年内经考核发放1万元/年人才津贴、安家补贴15万元(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在开化县购房、工作满5年);
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五年内经考核发放1万元/年人才津贴、安家补贴10万元(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在开化县购房、工作满5年);
7.“211”“985”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五年内经考核发放3000元/年人才津贴、安家补贴10万元(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在开化县购房、工作满5年)。
二、租房补贴
对引进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及以上不同层次人员,5年内给予一定的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最长不超过5年),补助标准为:省级人才每人每月1000元,博士、正高等每人每月800元,硕士、副高等每人每月600元,“211”“985”和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中级职称的人员等每人每月500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400元。
三、高层次人才公寓
引进的副高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人才公寓居住采取租赁的方式,可以拎包入住。
四、名优师奖励制度:每年评选20名县级名校长名师,给予一次性1万元/人的奖励;建立名师工作室制度,三年内经考核合格给予1万元/人补助;辅导学生获得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五大学科竞赛或全国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辅导学生获得浙江省高中五大学科竞赛或浙江省技能竞赛一等奖的教师,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每两年评选一批开化县拔尖人才,给予一次性2万元/人奖励。
五、畅通人才引进渠道。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根据有关规定可直接赴高校招聘,首次聘任不受岗位总量、岗位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编制范围内,引进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直接享受副高级职称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不受年限限制。
六、“留才储备金”制度:2017年1月1日之后,教育系统新引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十年内可获留才储备金,每人每年0.5万元。每5年提取一次,第一次提取帐户额度30%,第二次全额提取。期间若享受留才储备金的人才调离开化或未在一线从事专业工作的,取消留才储备金享受资格,且积累的人才储备金不再予以领取。
七、 “开化媳妇、女婿奖”:对引进的县外(非开化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与开化人结婚的奖励1万元,非开化籍男女双方在开化结婚并安家落户的,奖励3万元。
八、建立后备人才储备机制:对在读急需紧缺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硕士研究生以上、有意愿到开化工作并签订服务5年以上协议的,给予在校期间一定的学习生活费资助。具体标准为:“211”“985”院校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每人每学年4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每人每学年3万元;本科学历的每人每学年1.5万元。非“211”“985”院校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每人每学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每人每学年2万元;本科学历的每人每学年1万元。

佳木斯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