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9届毕业生就业信息1098——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作者:     时间:2018-12-19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宣讲会信息

宣讲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宣讲时间:2018年12月21日 09:00

所在学校:哈尔滨工业大学

宣讲地点:活动中心422

单位简介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2016年度)全国博士巡回专场招聘会 为促进高级人才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主办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2016年度)全国博士巡回专场招聘会》定于2016年 10月 25日在 湖南大学 东风厅举办。  大会时间:2016年 10 月25 日(周二,9:00~12:00)  大会地点:湖南大学 东风厅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麓山门)  参会单位:全国各省市知名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

招聘简章

本数据为系统自动获取,如有变动请以来源网站为准

中心围绕"服务人才"主业,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中心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人才培养、人才交流、智力引进、人才市场、人事代理、国际交流等方面的支撑机构;是国家外国专家局认定的具有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工作的资格单位;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权的人才市场与人事代理机构、留学人员工作站的组织实施单位;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批准的"全国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项目实施承办单位;是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项目承办单位;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引进国外智力等工作的日常组织实施管理单位。同时,承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赋予的有关人事、教育等工作。


中原工学院校园宣讲会

宣讲单位:中原工学院

宣讲会时间:2018年12月21日(周五)上午9:00-12:00

宣讲会地点: 哈尔滨工业大学,(活动中心422教室(一校区))

为避免错过宣讲内容,请提前10分钟到场!

宣讲流程: 1、入场签到

29:00正式开始宣讲

一、招聘岗位情况

序号

招聘部门

学科及研究方向要求


一级学科

研究方向



1

纺织学院

纺织科学与工程

纺织工程


纺织材料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学工程


2

纺织服装产业研究院

纺织科学与工程

纤维制造技术,化学纤维,非织造科学与工程


化学

高分子合成化学,纳米材料的设计合成,电化学性能研究


物理学

热学,电磁学,光电子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高分子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纳米材料,储能材料,荧光材料


机械工程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能源与环境学院

土木工程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制冷与低温工程


土木工程

暖通空调、制冷


安全科学与工程

防灾减灾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工程


土木工程

给水、污水处理理论


环境科学与工程

水污染控制工程


4

机电学院

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

精密测量技术,精密仪器,传感器技术,光学测量技术,测控技术等


机械工程/光学工程

精密机床及单元部件设计、制造、控制,刀具、光学制造工艺及装备


机械工程

机械设计理论与方法,纺织机械,机械振动,噪声控制,汽车电子,新能源汽车,汽车设计等


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激光增材制造技术,金属材料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工控技术等


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工业工程相关方向


设计学/机械工程

产品造型设计相关方向


5

电子信息学院

电气工程

电气控制与智能电网


仪器科学与技术

网络化测控技术与仪器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航空宇航制造工程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飞行器设计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路与系统,嵌入式系统


控制科学与工程

导航、制导与控制,智能计算,控制理论与应用


信息与通信工程

图像处理与计算机视觉,宽带无线通信


6

材料与化工学院

化学

分析化学


化学工程与技术

高分子化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金刚石复合材料


材料科学与工程

高分子材料


7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人工智能,大数据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图像处理,模式识别


网络空间安全

网络安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未来新型网络


8

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结构工程,岩土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程项目管理,造价控制与管理,技术经济管理


力学

工程力学


建筑学

公共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9

服装学院

纺织科学与工程

服装工程


10

艺术设计学院

设计学

视觉传达设计相关研究方向


设计学

环境设计相关研究方向


美术学

艺术史及理论相关研究方向


11

经济管理学院

应用经济学

金融学,国际贸易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物流管理与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电子商务


工商管理

企业管理,会计学,技术经济及管理,旅游管理


12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学

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传播


戏剧与影视学

戏剧戏曲学,电影学,传播学


戏剧与影视学

播音学


中国语言文学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13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法学

知识产权,国际法,宪法与行政法,刑法


社会学

社会政策


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15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区域国别研究


中国语言文学

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16

理学院

数学

偏微分方程,模式识别,图像处理,数学物理,运筹学与控制论


物理学

量子材料设计及计算,光电材料及器件


17

体育教学部

体育学

体育教育训练学


18

软件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大数据,移动运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人工智能,VR,软件工程方法


19

中原彼得堡航空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

俄语语言文学


20

先进材料研究中心

化学

电化学


化学

工业催化


物理

发光材料与光化学传感器


材料科学与工程

金属有机框架材料


二、待遇标准

(一)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各项待遇。

(二)来校工作后,享受校内副教授待遇三年。

(三)学校提供标准为20-100万元的购房补贴及安家费,分3年平均支付;对于能够提供购房手续者,可一次性支取购房补贴及安家费。其中,购房补贴及安家费基本标准为20-40万元;对于优秀海归博士、紧缺学科博士、拔尖博士,购房补贴及安家费标准可在基本标准的基础上最高上浮至100万元。

1.基本标准

20-40万元,视学科、业绩等情况确定具体标准

2.上浮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者,购房补贴及安家费标准在基本标准的基础上上浮,符合多个条件者可重复累计计算上浮标准。

(1)优秀海归博士

对于业绩优秀的海归博士,购房补贴及安家费标准上浮10-20万元。

(2)紧缺学科博士

对于紧缺学科引进的博士,购房补贴及安家费标准上浮5-15万元。

(3)拔尖博士

取得下列高水平业绩条件1条及以上者,确定为拔尖博士。拔尖博士的购房补贴及安家费标准可按照以下原则上浮,可重复累计计算、封顶上浮25万元。

①高水平论文

a.发表我校认定的A类期刊论文、SCI论文(JCR大类一区)1篇者上浮5万元;多于1篇者,每篇上浮3万元;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个人为第二作者)。

b.发表SCI论文(JCR大类二区)、SSCI论文、A&HCI论文1篇者上浮3万元;多于1篇者,每篇上浮1万元;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个人为第二作者)。

②国家级科研项目

a.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每项上浮12万元。

b.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每项上浮10万元。

c.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后期资助、单列),每项上浮8万元。

③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a.国家科学技术奖三大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科研奖励主要完成人(前10名),每项上浮25万元。

b.国家科学技术奖三大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6名),每项上浮10万元。

c.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名),每项上浮5万元。

(四)学校提供免租金周转房供使用三年。

(五)学校根据学科、业绩等情况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标准如下:

1.基本标准:6-10万元;

2.对于优秀海归博士、紧缺学科博士、拔尖博士,科研启动经费标准在基本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10万元。

(六)引进博士的配偶为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者,按照聘用合同制形式安排至教辅或管理岗位工作;对于高水平业绩特别突出的领军人才和学科学术带头人的配偶的工作安置,可将其配偶的学历要求放宽至普通全日制本科。

(七)配备手提电脑一部。

(八)对于高水平业绩特别突出的领军人才和学科学术带头人,可提供预留房源供选购,并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另行协商确定购房补贴及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标准。

(九)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郑州市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细则(暂行)》和《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暂行)》文件精神,符合条件者可按规定申领由郑州市提供的1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和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具体申领事宜以郑州市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三、联系方式

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欢迎来电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18611816837

联系邮箱:liruihua@miitec.org.cn

简历截止接收时间为:20181220号下午5




相关附件: 中原工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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