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的公示
作者:宫笑莹     时间:2023-10-18     资料来源:      浏览次数:

研究生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根据学生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以申请类型进行评定,经班级认定工作小组初审、年级认定评议小组复审,学院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最终确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等级,现将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8日—10月20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

2023级三年制    电话:86604800

2023级二年制    电话:86604672

2023级2.5年制   电话:86604672

2023级博士       电话:86604800

非新生年级        电话:86604672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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