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根据学生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以申请类型进行评定,经班级认定工作小组初审、年级认定评议小组复审,学院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最终确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等级,现将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8日—10月20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
2023级三年制 电话:86604800
2023级二年制 电话:86604672
2023级2.5年制 电话:86604672
2023级博士 电话:86604800
非新生年级 电话:86604672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