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与管理,完善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将启动研究生学位论文AIGC检测工作,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试行,2025年秋季学期及其后将严格执行。研究生学位论文AIGC检测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共同负责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目的
为维护学术研究的严肃性,防范科研失信行为,规范研究生科学合理使用AIGC技术,杜绝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的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二、检测对象
2025年申请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检测方式及处理办法
(一)检测方式
研究生学位论文共3次AIGC检测机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本单位的AIGC检测办法并完成前2次检测,检测平台为维普论文AIGC检测系统。第3次AIGC检测为提交的最终版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在中国知网AIGC检测平台进行最终检测。
(二)AIGC检测结果处理
1.各培养单位检测结果处理按照本单位的方案执行。
2.研究生院检测结果处理如下:
(1)检测结果显示AIGC生成内容比例在30%以内(含30%),可如期申请学位;
(2)检测结果显示AIGC生成内容比例在30%-40%(含40%),通报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认定学位论文是否需要修改,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由培养单位认定是否合格,并提交书面认定说明。认定合格者,可如期申请学位,认定不合格者,修改论文至少3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答辩;
(3)检测结果显示AIGC生成内容比例在40%-70%(含70%)者,修改论文至少6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答辩;
(4)检测结果显示AIGC生成内容比例超过70%者,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AIGC检测标准是学校参考国内同类高校检测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设置的检测结果参考标准。鉴于我校各学科专业的特点不尽相同,各培养单位可在此基础上提出更具体、更专业的要求。如有,请形成工作方案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请于6月1日16点前将电子版发至2018029@hlju.edu.cn,纸质版交至主楼B座206,联系电话:0451-86604799。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做好各环节工作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本次AIGC检测为首次检测,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醒学生及其导师在进行学位论文撰写时,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避免过度依赖智能生成内容,确保学位论文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原创性,避免学术不端行为。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