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龙江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黑龙江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doc
二、学术型学科专业一级学科内调整的有关事宜
1.各院、所、中心根据学校的复试录取方案,与相关考生沟通协调,具体执行一级学科内的调整工作。
2.各院、所、中心组织被调整考生严格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自愿选择可选学科。
3.完成学科调整的考生按原报考学科进行复试,其录取类别在原学科确定后带到调整后学科。
三、学术型考生改报专业学位相关领域
1.符合全国B类考生分数要求但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要求的法学一级学科考生、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考生有调剂至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的可能性,能否执行以3月30日教育部下发的录取文件为准。
2.如能执行,改报工作将于3月31日至4月2日进行。
四、关于复试的有关事宜
1.我校将于4月10日左右通过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210.46.97.212/)发布复试通知和复试名单。名单发布后,请考生登陆查询系统查询确认,我校不再寄发纸质的复试通知。
2.复试时间为4月14日至17日,具体的复试安排以复试通知为准。
3.请考生按照《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则(2009年修订版)》提前做好复试准备,专业课笔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请查阅《黑龙江大学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外语听力、口语、专业综合面试等复试内容无参考材料。
五、接收校外调剂的有关事宜
接收校外调剂工作的具体事宜请参见《黑龙江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说明》。
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