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中,成绩达到我校第二阶段考试分数线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请持本人身份证、本科(专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工作证(或工作证明)到我校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考试通过方可正式录取。
一、考试内容及安排
1.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1月18日8:30 - 11:00。
审查地点:黑龙江大学丽泽园(C区)三号教学楼地下报告厅。
审查材料:身份证、本科(专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工作证(或工作证明)。
2.笔试
具体安排见本通知附件2,考生请持身份证参加考试。
3.面试
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农业推广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的考生需进行专业综合面试,具体安排见本通知附件2,请持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形式及成绩
1.政治理论考试为开卷笔试,专业课考试为闭卷笔试;政治理论、专业课和专业综合面试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
2.法律硕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农业推广硕士、高校教师均为合格考试,各考试科目的成绩分别达到60分即为考试合格。
3.按照教指委文件精神要求,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实行差额复试,依照初试成绩和复试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具体复试要求见本通知附件3。
三、其它事宜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和学位办《关于做好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9]71号)文件精神,第二阶段考试将收取考试费,收费标准见本通知附件3。
第二阶段考试是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的一个重要环节,考试形式、考场纪律与全国联考相同,请参照联考考场规则认真备考。
联 系 人:贲利、刘柏威
联系电话:0451-86608729
附件1:黑龙江大学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考生名单
附件2:
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笔试、面试安排时间及收费标准.doc
附件3:
黑龙江大学2009年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工作方案.doc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